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宁波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4-23 22:07


各区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各管委会经发局(工科局、工信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创业创新环境,充分发挥‘创客中国’大赛等品牌赛事活动作用,对各类赛事活动中涌现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加强后续跟踪支持”等部署,进一步激发“双创”活力,增强市场信心,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0〕26号)精神,我市决定通过组织区域赛形式参加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助力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大赛名称

  2020年“创客中国”宁波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各地初赛命名规则为:“2020年‘创客中国’某某区县(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不得随意更换名称。

  三、大赛主旨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按照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部署要求,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围绕“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全面推进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四、参赛领域

  聚焦实体经济和制造业的重点行业和专业领域关键技术, 围绕“四基”工程领域,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类创新项目。参赛项目领域包括但不局限于:智能家电、机器人等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生物医药、绿色低碳、工业互联网(包括工业互联网与5G、区块链的融合等)、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五、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财政局

  承办单位:宁波市鄞州鄞创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宁波市工商业联合会,各区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各管委会经发局(工科局、工信局)、财政局,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宁波市股权交易中心,宁波和丰创意广场。

  六、参赛条件及要求

  (一)企业组

  1.在我市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七、赛程安排

  (一)报名阶段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流程见附件1),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将无法参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二)初赛阶段

  对已报名注册成功的参赛者,由各区县(市)经信局或管委会经发局(工科局、工信局)按区域组织开展初赛,各个赛区报名项目不得少于100个。在初赛的基础上,每个赛区择优推荐8个项目(创客组项目不少于3个)进入宁波复赛。

  对不具备举办初赛条件的区县(市)和管委会,统一由市级层面推荐至就近赛区参赛。

  初赛日期:2020年7月中下旬。

  (三)复赛阶段

  对入围复赛的项目,组织专家通过现场路演和答辩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按照一定比例评选出20个优秀项目(创客组不少于8个)入围宁波赛区决赛,进入决赛的项目可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参赛资料。

  复赛日期:2020年8月上旬。

  (四)决赛阶段

  1.决赛评审。组织评审专家对晋级决赛的参赛者进行现场答辩。现场公布每家参赛项目的评分结果,按得分高低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优胜奖,并对获奖的项目颁发证书。

  2.颁奖典礼。邀请主办、协办单位相关领导分别为一、二、三等奖、优胜奖获奖项目颁奖。

  3.尽职调查。对获奖的项目开展实地走访、项目审查等尽职调查工作,并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推荐入围全国总决赛的名单。

  决赛日期:2020年8月中旬。

  八、奖励激励

  (一)对进入全国大赛总决赛24强的项目,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全国大赛总决赛(企业组或创客组)前3强的项目,给予100万元奖励。

  (二)对获得宁波赛区一等奖的项目(企业组和创客组各1名),给予每个项目2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宁波赛区二等奖的项目(企业组和创客组各1名),给予每个项目1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宁波赛区三等奖的项目(企业组4名和创客组2名),给予每个项目10万元的奖励;对于获得宁波赛区优胜奖的项目(企业组和创客组各5名),给予每个项目2万元的奖励(奖励从高不重复)。

  九、配套支持政策

  1.参赛项目优先获得相关专业化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创业辅导和帮助;

  2.参赛项目优先推荐给建设银行宁波分行、交通银行宁波分行、浦发银行宁波分行、宁波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微担通”平台、大赛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等进行融资支持;

  3.参赛项目落户小微企业园、众创空间、特色小镇、孵化器等空间载体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4.获奖项目所在企业可优先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获得并购、股改和上市等培育辅导;

  5.进入宁波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库的企业参赛,优先推荐参加全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评选。

  十、工作要求

  1.请各区县(市)经信局、管委会经发局(工科局、工信局)确定一名大赛联系人(见附件2),于4月30日下班前将联系人名单报送至市经信局。

  2.各区县(市)经信局、管委会经发局(工科局、工信局)根据大赛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团队)报名参赛。要求省级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省级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积极参赛,小微企业园、众创空间、孵化器、电子商务产业园、大学生创业园、留学生创业园等各类园区、高校和科研院所均应积极组织并推荐报名。

  3.各区县(市)经信局、管委会经发局(工科局、工信局)要认真组织开展各地的初赛,并于7月31日前将各地推荐进入复赛的参赛名单汇总以电子表格形式(详见附件3)报市经信局。暂无条件举办初赛的区县(市)经信局、管委会经发局(工科局、工信局),应积极组织相关企业或创客(团队)就近参加由市经信局指定的县级初赛。

  联系人:宁波市鄞州鄞创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王淑文,联系电话:15706846621,电子邮箱:834853209@qq.com;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沈军明,联系电话:89292017。



  附件:

  1.2020年“创客中国”宁波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注册报名流程

  2.2020年“创客中国”宁波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联络员名单

  3.2020年“创客中国”宁波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进入复赛参赛者名单汇总表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财政局

2020年4月23日


  宁波微电子创新产业园企业报名:

  包丽玲:13336626807

  徐晓玲:13957868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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