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鄞州区企业技术创新团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5-04 21:15来源: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根据《鄞州区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鄞人社〔2013〕165号)和《关于进一步激发人才创业创新活力加快建设国内一流人才强区的若干意见》(鄞党办〔2018〕28号)文件精神,将开展2018年鄞州区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申报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在鄞州注册,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和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要求。


       2.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较好的战略视野,支持团队的建设发展。企业拥有优秀的技能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能为团队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市场化提供各方面配套服务,能为团队各层次成员技能水平、科研能力等方面的提升以及职业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并有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计划。


       3.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对团队的科研立项、经费管理、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激励保障等方面有科学的管理制度;企业在技术智力引进、吸收、转让,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建有一套较为成熟的制度、措施和程序。


       4.企业科研条件优良,一般应建有一定层次和规模的技术中心、研发中心、设计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博士后工作站或院士工作站等载体;企业和国内外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企业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科研设施、技术装备和实验条件;企业科研经费投入处于行业内领先水平。


       二、评选及奖励办法


       1.形式审核。各镇(街道、园区)将申报材料汇总初审后报区人力社保局,由区人力社保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符合申报条件的进入专家评审。


       2.专家评审。区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相关领域业务专家、管理专家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认定的团队名单。


       3.奖励办法。根据《关于进一步激发人才创业创新活力加快建设国内一流人才强区的若干意见》(鄞党办〔2018〕28号)文件精神,给予新入选区级企业技术创新团队企业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三、其他说明


       1.原鄞州和原江东已入选区级企业技术创新团队企业不得以相同技术团队进行重复申报(不同技术团队可另外申报)。


       2.原则上省、市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将在区级团队中遴选。


       3.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稿、纸质稿请于6月8日前报送至所在镇(街道、园区),由镇(街道、园区)初审汇总后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稿、纸质稿于6月15日前报至区人力社保局。


       联系人:陈蓓娜 电话:87406552 邮箱:nbyzzj@163.com。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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